「看過『愛在巴黎日落時』沒有?」約翰問。

「那是什麼東東?」瑪麗說。

「一部電影,事實上是續集,第一集叫『愛在黎明破曉時』,講一對男女在火車上相遇,男的叫傑西,女的叫席琳,傑西慫恿席琳一塊在維也納下車,一起在維也納待一天,隔天再繼續各自的旅程。沒人知道會發生什麼事,所以應該很有趣。這種冒險機會少,試了沒損失、錯過很可惜,等席琳以後變成黃臉婆,整天忙著燒飯、洗衣服、帶孩子,她可能會懊悔自己當年沒跟一個帥哥在維也納下車野一下。」

「厲害,女人對這種說法最沒抵抗力,後來呢?」

「他們一塊下車,在維也納度過難忘的一天。兩個人都沒想到,人生的靈魂伴侶竟然藏身在火車上一個差點錯過的路人甲身上。他們一路逛、不停說話、還跟酒吧裡的酒保騙了一瓶酒,入夜後在酒精助興下還情不自禁嘿咻兩次。只可惜嘿咻無限好,只是快破曉。天亮得分手,他們覺得留下聯絡方式不酷,就相約六個月後在維也納車站、在同一月台碰面。」

「後來呢?」

「沒有後來,第一集就這樣完了。」

「就這樣完了?」

「電影要這樣演才可以拍續集啊。」

「續集有交代他們相遇嗎?」

「有,不過不是半年後在維也納,而是九年後在巴黎一家書店,傑西是個作家,他把九年前跟席琳的故事寫成厚厚一本書,來到巴黎辦新書發表會,他在書店遇見席琳。」

「在書店,為什麼?」瑪麗問。

「因為席琳住巴黎,常去那家書店,一個月前她看了那本書,知道傑西會來宣傳,所以她就到書店去找他。」

「然後呢?」

「傑西嚇了一跳。他們去喝咖啡、去散步、不停地交談這九年來發生的種種。傑西結婚有小孩,但是他覺得自己不過是在跟過去約會的對象一起經營托兒所;席琳未婚有男友,但男友卻只是一個可以上床的對象。最後傑西請司機送席琳回家,在她的公寓上聽她唱了一首歌。簡單說,續集是講一對相互思慕的男女隔了九年終於在巴黎相遇,但男人要趕七點半飛機,飛機不過是送男人回去重複一段不快樂的婚姻,但它七點半起飛。」

「然後呢?」

「然後音樂響起,席琳學著演唱會實況CD裡大屁股的爵士女伶微晃身子,用低沈的嗓音對傑西搖搖食指說:你會趕不上飛機。」

「然後呢?」

「沒有然後,續集就這樣完了。」約翰說。

「就這樣完了?」

「對,大家都上了年紀,不再一個人,都有一個盤根錯節的生活。這意味不管你願不願意,你都得開始背起蒙古包生活,不管幹什麼都得背著它。沒有蒙古包很自由,但沒有蒙古包你身邊的人很難生活。所以續集很真實,它基本上就是看不見的蒙古包與靈魂伴侶的拔河,你根本不曉得該讓哪邊贏。正是這種無比艱辛的拔河,電影只能定格在只有兩位聽眾的大屁股爵士女伶的公寓演唱會。這一刻最珍貴了,誰還在乎然後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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